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并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
注:2022年10月16日至2024年7月8日(正式申报日期)期间到我区就业的,且到我区就业时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以社保缴纳记录和毕业证取得时间为准)视为符合本次申报条件,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出申报。2024年7月8日(正式申报日期)之后到我区就业的,要求申报时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不超过2年。
其中,本科生要求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以上。
注:据查,2023年增城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万元,则本科生的计税年薪不得低于12.8万元,平均计税月薪不低于1.07万元,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需不低于4280元。
(2)在本区创业,或已(拟)在本区企业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有效劳动合同(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各种经济组织):
①在本区创办独立纳税法人企业,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人才在本区企业就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A:依法在本区缴纳社保(社保需为所在企业按时按期代扣代缴,不含补缴或个人自缴);
B:对不符合“B”条件的就业人才,其所在单位(含驻区单位)对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视同满足申报条件。
补贴标准:
(1)住房资助。可选择享受以下住房资助中的一项:①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人均45平方米,本科生人均30平方米;②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最高3万元;本科生最高1.8万元。
(2)创业支持。按照创办企业贷款年利率不超过3%的标准据实贴息,共补贴 3 年,总额最高不超过5 万元。
咨询电话:020-8273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