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9579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