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落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60万元和10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和120万元。
同时,对购买新建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进一步上浮最高额度。其中对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上浮10%。即“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77万元和132万元;对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上浮20%执行。即“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84万元和144万元。
《通知》明确,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结合此前出台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的支持政策,广州“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91万元和156万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览表
无上浮 | 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住房 | 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住房 |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 |
1人贷款最高额度 | 70万元 | 70*(1+10%)
=77万元 |
70*(1+20%)
=84万元 |
70*(1+30%)
=91万元 |
2人或以上贷款最高额度 | 120万元 | 120*(1+10%)=132万元 | 120*(1+20%)=144万元 | 120*(1+30%)=156万元 |
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多维度多元化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有利于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节省利息支出,缓解购房资金压力,进一步释放消费内需潜能;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为助力我市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作出贡献。
接下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租购并举”,不断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以保障和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