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一是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是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中山市,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政策延长实施期内只能领取一次。
申领渠道
线上渠道
①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城市为“中山”,下滑选择“社保”服务板块,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②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按指引操作;
网址:http://si12333govcn
③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④打开支付宝APP,选择“市民中心”模块,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线下渠道
小伙伴们可以前往附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