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专利加分要求如下:
1 近5年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且授权时的地址为广州市辖区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以下标准给予计分:
属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按20/(人数)计算。最高不超过40分。
属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按10/(人数)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2 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创新和研发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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